Sunday, April 26, 2009

Never ever... always and forever.

Never ever...
... make the same mistake twice or let the same person hurt you more than once.
Never ever...
... will we get along.

... always and forever...
... we will be at the two ends of an argument...
... will I love him.

給你:

我曾經嘗試說服自己,分手過後,有朝一日我會把你忘記。事隔兩年多,我依然每天也會想起你,甚至已經接受這「懷習慣」。今天,我想你的程度不比往日少,其實可以說是有增無減。更可怕的是,我幾乎看到甚麼都可以觸景生情一番,或想著要告訴你我心中的感受。一剎那思想的放任,暫時忘記我其實不會再有機會跟你說話。

跟現在的他,常有吵鬧。令我不禁想起你的好;你有甚麼壞處,我倒想不起來。尤其令我感慨的是,往日無知的我常埋怨你不肯說到低你是否愛我。你說那三個字不應掛在嘴邊,要以行動表示。我曾不時懷疑你是否只在敷衍我。

那三個字,我沒有聽過你說,在你之後我也聽過不少次,卻沒有一次能像你往日待我好一樣感動我。現在聽起來甚至感到有點煩厭。

可能當天你真的只為敷衍我,也許這由始至終對你都不重要,但我仍然很想跟你說一句,「我愛你」。

真的。

很可能直到永遠。

我希望永遠沒有人知道。

永遠你的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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